新型碳材料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院级盲审实施办法

发布日期:2020-04-14  浏览量:


为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研究生院要求,新型碳材料研究院决定在校级盲审的基础上,对2017级硕士(包括学硕和专硕)进行院级盲审。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,院级盲审名单的抽取方式为每个课题组抽取1名(校级盲审名单除外,院级盲审名单见附件)。院级盲审要求参照校级盲审进行,具体时间节点如下:

1、学位论文查重: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提交研究院查重前,必须经过导师审查,并确保课程成绩全部通过。由导师审核后将学位论文发送至邮箱66303581@qq.com,论文命名为:学号+学生姓名,由研究院统一进行论文查重,查重后将结果反馈导师。根据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并保证给学生留足时间修改论文,第一批学位论文(校级盲审论文)查重截止时间为419,第二批(院级盲审论文)查重截止时间为428,第三批学位论文(一般评审)查重截止时间为510,请各位导师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论文。

2、盲审论文提交: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通过后或者在导师指导下重新修改通过后,硕士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、《学硕/专硕盲审论文数据表》,以“学号+学生姓名”命名打包,发送给导师;导师对硕士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,通过本人邮箱将《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》(导师签名可采用电子签名,或打印出来签字扫描)、论文打包材料发送至邮箱66303581@qq.com。导师提交论文第一批(校级盲审论文)截止时间为423,第二批(院级盲审论文)截止时间为56,第三批截止时间为514,其余一般评审论文时间由导师确定和送审(查重通过后)。

3、由导师推荐拟进行评优的硕士研究生论文,经材料学院分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后统一参加校级盲审,如与院级盲审论文重复,不再参加院级盲审。

4、其他未尽事宜及提交论文所需附件下载资料请参照“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、评审及答辩工作安排http://www.gs.tyut.edu.cn/info/1044/2596.htm”。

 

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时按要求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,并对论文写作规范性进行审查,保证学位论文质量。

 

附:新型碳材料研究院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院级盲审名单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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